机关处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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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室
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,做到上情下达,下情上达;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、打印、分发及来文的登记、呈阅、归档;负责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档案管理及人事劳资工作;负责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;负责全系统基层建设、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;负责系统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;贯彻省、市工商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,制定本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。建立培训档案和培训制度;负责全局年终工作考核和先进表彰工作;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财务审计科
负责编报、下达各项规费收支计划;组织实施各类经费的收支、会计核算;统一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各项费用的收缴、专户储存和财务制度建设;负责本系统收费票据的发放、使用和监督管理;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综合管理;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管理;负责系统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;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企业科
依法负责公司、内资企业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;指导全区企业登记注册的监督管理;依法核准企业名称;依法组织开展企业年度检验;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全市“经济户口”管理工作和信用建设;依法组织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、法规行为;负责企业档案管理工作;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个体科
负责全市自然人投资的公司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、变更、注销登记和监督管理;依法组织开展个体工商户验照;依法组织查处违反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法律、法规的行为;负责本系统统计;负责本部门登记的个体户、私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;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的工作;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商广科
负责全区商标和广告的监督管理;组织著名商标认定的推荐工作;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,依法查处商标违法行为;依法监测各类广告,查处广告违法行为;依法办理广告许可,负责本系统统计;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消保科
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;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;受理和调解消费者申诉,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;负责12315申诉举报及其信息分析工作;受理消费者投诉;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;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市管科
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;组织实施市场巡查;组织监督管理各类市场经纪人、经纪机构;组织指导对各类市场进行专项治理;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,调解合同争议,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;组织管理动产和不动产抵押物登记,组织监管拍卖行为;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,组织查处垄断、不正当竞争行为;组织查处走私贩私及经济违法违章行为;组织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,负责全区经济违法案件的统计和评查。
法规科
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检查;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;承办本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核审、听证;组织、协调及办理本机关的错案追究、行政赔偿案件;承担本机关行政复议案件的组织及受理等有关事宜;组织本机关诉讼案件应诉等有关事宜。
经检大队
监督检查市场经营主体的交易行为;组织查处违法垄断和不正当竟争行为;组织查处走私、贩私、假冒伪劣商品行为;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违法行为;查处投机倒把行为;办理有关部门移送和上级交办的案件;组织、监督、协调本系统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。
纪检监察室
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纪检监察的方针、政策和决定,监督检查全局在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,遵守、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和省工商局、市政府的决定、命令的情况。对系统内人员实行《党章》和《行政监察法》规定范围内的监督;指导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;协助市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、执法监察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。会同有关单位对党员进行党纪、政纪教育;监督检查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;督促、协调系统内各单位研究、制定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;受理对检查、监察对象的检举、控告及其申诉,调查处理检查、监察对象违犯党的纪律和行政纪律的案件;完成区纪委、区监察局和市局党组、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12315 指挥中心
负责全系统 12315 投诉举报网络的安全运行,定期维护设备、及时排除故障;根据需要对网络进行检测、对办公软件和杀毒软件进行必要的升级;受理、移送、分派消费者投诉案件;培训各工商所微机操作人员,不断普及微机操作;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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